【反修例】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要求政府回應社會訴求 重申應設立6.12獨立調查委員會
發布時間: 2019/07/05 16:07
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引發七一衝突衝擊立法會事件,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指,就當天在立法會內外發生事宜,個別人士已干犯了不同刑事罪行。 但公會指社會上,包括數以百萬計於過去數星期和平遊行的人士,均十分珍視及熱誠地捍衛香港的法治。
公會要求政府用誠懇態度回應社會過往幾星期懇切的訴求,政府若然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逼切的議題對話,是違背法治精神的行徑。公會並重申政府應設立獨立委員會調查6月12日發生的事宜,而該獨立委員會亦應調查7月1日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外發生的事宜,包括是在什麼情況下綜合大樓沒有得到保衛。
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全文如下:
有示威者於7月1日闖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一事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及討論。大律師公會無需提醒公眾守法及保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就當天在立法會內外發生的事宜,個別人士已干犯了不同的刑事罪行。 守法當然是法治一重要元素。而我們的社會,包括數以百萬計於過去數星期和平遊行的人士,均十分珍視及熱誠地捍衛我們的法治。
除了守法以外,法治當然亦包含其他同樣重要的元素,包括對人權及公民權利的尊重 、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在三權分立原則下有效的相互制約與平衡,及獨立的司法機構。這些元素也是缺一不可。社會的不同界別,尤其是掌有公權力的政府,均有責任去堅守這些基本價值及制度,因為它們正是令香港特別行政區獨一無二的基石。
特區領導人現在必須與社會各方,包括示威人士,進行開放的溝通。大律師公會要求政府用誠懇的態度回應社會過往幾星期懇切的訴求。政府若然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逼切的議題對話,是違背法治精神的行徑。
大律師公會重申政府應設立獨立委員會調查6月12日發生的事宜。該獨立委員會亦應該調查7月1日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外發生的事宜,包括是在什麼情況下綜合大樓沒有得到保衛。
大律師公會留意到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下稱「監警會」)就過往數星期的事宜已經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大律師公會認為監警會沒有亦不能涉觸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及可調查範圍,因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除可以調查在關鍵的時間發生了什麼事,亦可以調查那些事為何發生; 而監警會的法定調查範圍並不能超越調查針對警方的投訴或警隊的常規或程序。
監警會亦有異於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沒有傳召證人出席聆訊及提交文件的權力。監警會並不能有效保護提供資料的人士,甚至有可能把這些資料交予警方,反之,於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席前提供的所有證據均享有絕對特權,提供該等證據的證人,無需因提供該等證據而在任何刑事或其他民事法律程序中負上法律責任。
我們的社會現在需要一個具公信力、由一位具有司法經驗的人士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尋找真相,促使任何在這些事件中違法或失責的人,為其行徑負責。這將有助修補現時社會的裂痕。
2019年7月5日
香港大律師公會